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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法院管辖范围、内设部门及其职能
  发布时间:2020-06-04 10:18:32 打印 字号: | |

徽州区法院管辖范围:

徽州区法院辖区总面积419.41平方公里,辖4镇3乡、48个村委会(含城区5个村改居)、4个城市社区,总人口9.8万人。

徽州区法院内设部门及其职能: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案件登记立案;日常诉讼服务事务;信访接待工作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及其相关工作;对送审案件的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其他有关立案工作事宜。负责诉源治理工作、与非诉调解组织的衔接工作、部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公诉、自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依法审理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办理院党组安排的其他审判工作。

三、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合同类纠纷、权属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企业破产和有关纠纷案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四、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办理院党组安排的其他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复查工作、办理上级法院交办的复查案件。

五、执行局(庭):执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执行以及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执行联动、信用联合惩戒、执源治理工作;负责执行异议及相关执行裁决事宜的案件;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诉讼财产保全、诉前保全工作。

六、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人事管理、考核表彰、宣传工作、教育培训、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工作。

七、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政务、综合会议会务工作、公文收发、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固定资产、财务、车辆、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联络、文明创建等院党组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负责警务装备的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和法庭警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庭审执勤和提押刑事被告人等司法警务工作;配合执行庭(局)执行有关事项。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院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年度审执工作考核、司法统计分析、总结审判经验等工作。负责有关法院工作的宏观调查研究、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答复和处理运用法律、政策的请示;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有关材料;负责案例、调研信息、学术论文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潜口人民法庭:负责管辖划定辖区内(潜口镇、洽舍乡、杨村乡、富溪乡)的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务债权、劳动争议、人身权、房地产和其他不动产案件,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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