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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21 18:33:14 打印 字号: | |

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责任编辑: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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