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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再审告知
  发布时间:2014-03-11 16:33:47 打印 字号: | |
  一、申请再审依据及受理法院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三)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或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认为原裁判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四)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符合下列事由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上诉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四、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五、诉讼费交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六、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正本一份,并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案件涉及的一、二审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再审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并应提交材料清单,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七、再审申请书格式

【样式】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对××人民法院的(×)×××字第×××号判决(裁定)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1、…… ;2、……。

  事实与理由:(简要写清楚,须写明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事由,有多项法定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

  此致

  ×××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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