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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叶德胜同志心得体会
作者:汪沁雪  发布时间:2015-09-28 11:19:32 打印 字号: | |
  叶德胜,男,1963年9月出生,安徽休宁人,1984年4月参加工作,200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调入徽州区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2005年10月起任法警大队大队长。2014年12月6日凌晨,叶德胜同志因长期积劳成疾不幸猝死,年仅51岁。

  我于2015年10月到徽州区法院工作,很遗憾还没有机会跟叶队共事过,就听到叶队去世的噩耗。映象最深也就是那2个月上下班在立案大厅遇到叶队,叶队对我笑笑说,今年新来的年轻人吗?我点点头,叶队笑着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好好干啊年轻人,才刚刚开头呢。是啊,我的工作生涯才刚刚开始,就听闻叶队离世的消息。

  犹记的12月的一个普通的周一,我来到办公室,办公室气氛很低沉,从前辈那听闻叶队离世的消息时,我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怎么上周下班还笑着跟我说:“小姑娘,下班啦”的叶队,说没就没了呢?真正意识到叶队真的离我们而去是在他的葬礼上,当区里面领导,法院院长念起追悼词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那个每次下班时都笑着看着我离开,问我年纪后,慈爱地看着我说,跟我闺女差不多大嘛的叶队,真的离开了我们。

  葬礼是我们向叶队告别,送他离开这个白天的世界。在送别时我才发现这是我第一次送叶队,在之前的每一天,都是叶队看着我风风火火的赶去刷卡进办公室上班,笑着跟我说,不急,没迟到呢。下班时,在大厅里看着干警们一个个下班,跟我们挥挥手,目送我们的离开。我突然发现,我从未看到过叶队的背影,因为他每天都是最早到单位,然后最晚离开,看着法院每天在早晨的阳光里人来人往的热闹起来,在夕阳的余晖中慢慢安静下来,目送着院里干警一个个下班,徽州区人民法院就在他带领的法警大队的守护下,自建院以来26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叶队离世后,被追授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称号,区里也组织开展向叶队学习的各项活动,通过学习,我对叶队的尊敬又更深一步。叶队从警26年,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有值庭、押解、安保任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倾力为审判事业保驾护航;他协助执行案件570件,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了法警英雄本色;他一副铁骨柔情,在法院一线真诚服务当事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他坚守平凡岗位26载,不追名、不逐利,清廉如水,默默地奉献自己;他为人子至孝,为人父至慈,用爱心、孝心换来家人的安康,赢来同事之间的和睦,一桩桩平凡琐事折射出了他高贵的品质和高尚的人格。叶队在法院工作的这26年,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就是这样每天的坚持,守一方土地得以平安,平凡之中才能彰显他的伟大。

  我是叶队曾经短暂的同事,是法院的一名普通的年轻干警,但我对叶队的尊敬不会因为跟他相处的短暂而减少,反而更加弥足珍贵。就像叶队对我说的那样,工作才刚刚开始呢,薪火相传,下一个十年,二十年,我会带着他的微笑与精神,为着我们共同的对法律的信仰,在他曾经守护过的地方继续坚守。
责任编辑:于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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