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流程图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建议书
在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理念的指导下,徽州区人民法院创立诉前调解机制,将诉讼中的调解程序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便进入诉前调解,调解法官即时以简便方式通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即时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立即转入审判庭审理。
诉前调解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诉前调解通知方式:电话通知、传真通知、短信平台通知等。
诉前调解诉讼费用:以调解方式结案,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按照简易程序诉讼费用的二分之一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前调解具有的优势:一、方便快捷,结案周期短;二、诉讼费减收或免收,减轻诉讼负担;三、有生效法律文书作保障,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意见:
我方接受法院建议,同意进行诉前调解。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